财务异化的原因是什么?
1.现代企业产权主体分化
现代企业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围绕企业财产权出现所有者与使用者的分别,亦即企业财产权主体分化出所有者与经营者。企业财产权的基本内容包括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处分权和剩余索取权等,其中剩余索取权是所有权所派生的,经营权与处分权是使用权所派生的,因此,产权的核心内容是所有权和使用权。产权主体分化之后,所有者掌握所有权,包括剩余索取权,而经营者掌握使用权,包括经营权与处分权等,其实质是二者对企业财产权的分割。当然,现代企业制度并不意味必然出现所有者与经营者相互分离,董事长仍然可以兼任总经理,特别在中小企业里,所有者与经营者多为一个人。但随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和专业化程度的加深,经理阶层的逐步形成,现代企业产权主体分化的趋势已非常明显。我国现阶段,一方面家族型企业大量存在,另一方面所有者与经营者也不断出现分化。
2.不同产权主体对企业财务的不同要求
一旦所有者与经营者分化,并且确立了各自对产权分割的内容,各自经营的目标也会出现分化,从而对企业财务的要求也不同。对于所有者,掌握着企业产权的所有权和剩余索取权,因此,必然要在财务上体现其对所有权和剩余索取权的要求。依据所有权和剩余索取权,所有者在财务上要求获得最大的企业剩余,即要求股东财富最大化或每股收益最大化。依据经营权和处分权,经营者在财务上要求获得最大的经营和操纵能力,并使经营者的福利达到最大化。因此,不同的产权主体在财务管理活动中,具有不同的目标函数。
3.财务异化是产权主体分化的结果
由于所有者和经营者在企业的财务活动中具有不同的目标函数,所以企业财务活动必然在财务管理的目标、职能和内容等方面产生分化。在实际经营中,由于无视这种财务分化,要么忽视所有者在财务上的要求,导致财务管理完全为经营者控制,使得所有者的权益在财务上得不到保障;要么忽视经营者在财务上的要求,导致财务管理完全为所有者或少数大股东控制,使得小股东和经营者的权益在财务上得不到保证。而不管出现哪种情况,都导致企业财务的异化。
财务异化的对策有哪些?
1.确认产权主体的经济理
现代股份公司的产权结构有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财产最终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董事会)结构;第二层次是法人财产权(董事会)与和公司经营权(经营者)结构。在这两个层次中产生三个主体,即出资人、董事会和经营者。一般条件下,董事长与董事会成员同时也是出资人,因此董事会与出资人都归为所有者,所以产权主体一般只有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分别。但在国有股的经营中,董事长与董事会成员不构成对国有股的占有,因此董事长与董事会成员有相对的利益,所以就有出资人、董事会和经营者的分别。
出资人、董事会和经营者这三者具有密切的关系,出资人与董事会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而董事会与经营者之间又是委托-代理关系,但三者又各自形成的经济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三者都具有经济理,有各自的经济目标。在实际经济活动中,认识与处理这三者的经济理和经济目标时往往顾此失彼,这实际是对部分产权主体地位的否定,因而是对产权主体分化的现实的歪曲。由于不能明确这三者的经济利益边界,往往导致产权主体之间在经济利益上的相互侵蚀,财务异化也就不可避免。因此确认各主体的经济理和各自的经济目标,从而肯定其经济利益的所在是避免财务管理异化的关键。
2.寻求产权主体之间的利益均衡
1).所有者利益的调整。在传统条件下,所有者利益是企业存在的唯一理由,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目标完全体现于所有者利益。而随产权主体的分化,根据权利与责任的对称,其利益也必然被分割。继续强调所有者利益的最大化或者不可侵犯是无视其它主体的利益,甚至是对其它主体利益的侵犯,其结果是所有者本身的利益也变得不可靠。因此,所有者利益的调整是对产权分割现实的认可。
2).企业家利益的实现。企业家利益是企业家在价值上的实现,企业家则通过对其经营权和处分权的行使而得到体现。因此,企业家利益的实现是产权主体分化的内在要求。
3).代理人利益的规范。现代企业的董事长与总经理等,都可能是代理人。代理人和委托人(所有者)之间始终存在一种博弈关系,因此解决代理人利益是一个不断发展与完善的动态过程。只有通过不断的规范,才能确保各种主体之间保持合理的利益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