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7部门携手共护未成年人权益(主题)
荆门日报讯(记者邓琳 通讯员陈黎 杨雨晨)8月10日,市人民检察院、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等7个部门联合出台《荆门市涉未成年人权益线索移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进跨部门的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提升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合力。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提出对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发力,为此,市人民检察院在充分征求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等职能部门意见后,推动制定《办法》。
《办法》明确了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畅通维权服务通道、共享涉未案件线索、联合开展关爱救助、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建立线索管理台账、加强分析研判工作、联合开展宣传推介八项工作要求。《办法》要求畅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未成年人司法服务专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12348法律服务热线、12315消费者维权热线等维权渠道,及时接收、妥善处理涉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线索和投诉;此外,还明确了专人负责信息沟通和线索移送工作,实现线索统一受理、登记编号、流程监控、结果反馈。
同时,《办法》还对进一步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强制报告制度进行专门规定。鼓励广大法律工作者、教育从业者、基层儿童主任、社区工作者等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维权服务工作。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