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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进住建领域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凝聚和发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住建部门诉源治理工作合力,依法、公正、高效地化解住建领域矛盾纠纷,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诉调对接纠纷范围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涉及住建领域其他适宜调解的纠纷。
《意见》要求,调解应当坚持依法公正、自愿平等、高效便民的原则。各级法院将住建领域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纳入特邀调解名册,对住建领域纠纷进行委派委托调解,依法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为住建领域纠纷调解工作提供法律业务指导,为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住建领域纠纷调解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各级住建部门指导住建领域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有序开展在线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配合法院进行住建领域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日常管理、信息维护和汇总更新工作,积极推进住建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建设培育,开展对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指导培训,推动落实住建领域纠纷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将住建领域纠纷调解、化解情况纳入本系统工作考评,促进调解资源优质高效利用。
《意见》强调,要切实加强工作保障,通过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建立联络员机制、加强培训指导、积极总结宣传等,加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住建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推广应用,引导人民群众在纠纷发生时优先选择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化解,积极应用音视频调解、在线司法确认和电子化调解材料等功能,进一步降低住建领域纠纷解决成本,促使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引导人民群众和住建企业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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