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3年8月1日上午,受援人唐某和他的家人将一面写有“百姓的好律师,法律的守护神”的锦旗赠予咸阳市旬邑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师张阿妮。
受援人唐某是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2021年9月17日19时50分左右,一辆由西向东沿G211线行至旬邑县太村镇南宫村路段的小型轿车将行人唐某和张某撞倒,紧跟着又撞到前方停放的轻型厢式货车,这起事故造成唐某和张某受伤,货车受损。唐某多处骨折、断裂。经鉴定,唐某六级伤残一项,十级伤残两项,丧失劳动能力。事故认定书认定唐某无责,小轿车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
这突如其来的意外让唐某一家陷入困境,面对巨额医疗费和后续康复费用,唐某不知如何是好。在得知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帮他免费打官司要赔偿,其家属于2022年2月16日前往旬邑县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办理,中心审核受理后,立即指派援助律师张阿妮为唐某的诉讼代理人,张阿妮通过多次与受援人唐某及家属谈话,在了解案件情况后认真梳理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伤残鉴定,此案涉及伤残赔偿等项目较多、程序繁杂,从受理至结案,长达一年多时间。通过张律师的不懈努力,截止2023年7月7日,受援人共获得了110余万元的赔偿,全家人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唐某的女儿拿着锦旗激动地说:“咱们援助中心的阿妮律师真是好样的,把我们的事当自己的事办,尽心尽力,跑前跑后,真是辛苦了,太感谢你们了。”
鲜红的锦旗,是一份沉甸甸的认可和责任,既承载着受援人的认可与信任,也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要求与新期待。今后的工作中,旬邑县法律援助中心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普好法、办好案,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初心和使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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